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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艺术职业学院优秀毕业生评比办法

作者:河南艺术职业学院时间:2021-10-25点击数:

河南艺术职业学院优秀毕业生评比办法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激发广大青年学生的学习热情,促进德、智、体全面发展,向社会输送更多的合格人才,特制定本条例作为我院优秀毕业生评选的准则。

一、评选对象和比例

评选对象为拥有我院学籍的应届毕业生。其比例为本班人数的20%。

二、评选条件

1、有坚定正确的理想信念,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

3、有优良的道德品质和良好的文明行为,遵纪守法,模范遵守《河南艺术职业学院学生管理规定》等规章制度,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社会工作,能够正确对待就业;

4、就读期间荣获“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团干”、奖学金两次以上者;

5、在校期间未受校纪校规处分,学年综合素质测评分名列班级学生人数的前30%,,毕业论文成绩为良好(含良好)以上;

6、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直接获得校优秀毕业生称号:

1)毕业前将在校期间受助的国家助学贷款一次性偿还者;

2)响应国家号召,主动到国家边远地区就业者;

3)为我校及社会做出突出贡献者。

优秀毕业生要具有坚定的政治方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文明风尚;模范遵守法纪和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热爱所学专业,学习刻苦,成绩合格;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和集体活动;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身体健康。

4)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其优秀毕业学生的参评资格:

① 因违纪受到校纪校规处分者;

② 学年内有不及格科目者;

干部考核不合格者

未经学校同意不按时足额缴纳学费者。

三、评比程序

各班、系根据评选条件按照“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采取自下而上的办法,充分发扬民主,积极上报。各系推荐的院优秀毕业生应填写《河南艺术职业学院优秀毕业生审批表》,经学院审核后,下达表彰决定,颁发荣誉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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