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国家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依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高校学生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发放工作的通知》(教办资助〔2020〕184号)的要求,现将我校2020年国家奖学金申报和评定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评定对象
二年级(含二年级)以上在校的本专科学生
二、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未受任何处分;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无不及格科目;
5、学生的学习成绩排名位于班级10%以内;
6、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三、评定方法
采取计分制,由基础得分、附加分和民主测评分三部分组成。具体评分情况请参照附件。
四、评审程序
采取学生自主申报,全校范围内统一评审。具体如下:
1、各学院将国家奖学金评选办法、学校的相关规定及本学院的实施办法告知学生;
2、学生本人对照国家奖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有意向申报的将相关材料报送到学院审核。
3、各学院接到学生申请后,对其申请条件认真核实,进行综合评定,依照综合测评排名提出候选人名单,在全系公示五天,无异议后,将确定候选人名单上报院资助管理中心。
4、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汇总各学院候选人名单,查证落实,组织评审,在全校公示无异议后,报送上级主管部门。
五、时间安排
9月11日—9月23日 各学院宣传政策和申报流程,审核申报材料,确定候选人名单,公示无异议后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9月24日—9月25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汇总各学院候选人名单,组织评审,确定拟受助名单;
9月25日—10月8日,全校公示无异议后,报送上级主管部门。
备注:
1、申报材料:
(1)成绩排名材料(加盖学院公章)一份;(依据教务系统原始成绩)
(2)获奖证书复印件一份;
(3)学院推荐意见一份;
(4)学生基本情况简介(不少于800字)
(5)国家奖学金评分指标表
2、成绩、获奖等情况评定依据时限为2019—2020学年。(2019年9月1日—2020年7月1日)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0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