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2021年度国家奖助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依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高校学生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发放工作的通知》(教办资助〔2020〕184号)的要求,现将我校2020-2021年度国家奖助学金的评定工作安排如下:
一、时间安排:
1、8月31日 — 9月15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阶段。
2、9月16日—10月8日,各二级学院国家奖助学金评定阶段。
10月8日上午10点前各学院将受助申报材料报送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逾期不上报者视为放弃申请资格。
3、10月8日— 10月15日 确定拟资助名单及审核资助数据阶段。
(1)审核材料时间:10月8日-10月9日。资助管理中心将对审核情况进行反馈并确定我校国家奖助学金的拟定名单。
(2)10月9日—10月16日,对我校国家奖助学金的拟定名单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确定最终受助名单,报上级资助部门审批。
(3)截止10月16日上午10:00,各二级学院资助数据截止上报。资助管理中心将对系统数据最终审核,上报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二、材料报送种类、数量及格式:
1、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一式3份。格式A4,能体现学生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的材料及成绩排名的证明材料(需加盖学院公章)及系推荐意见各1份。上报时不需装订。
2、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一式2份。格式A4。《河南艺术职业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及相关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并附上成绩排名的证明材料(需加盖学院公章)各1份。上报时不需装订。
3、国家助学金申请表一式1份,格式A4;《河南艺术职业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及相关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各1份。
4、《2020—2021学年国家奖助学金统计表》电子版和纸质版各一份,纸质版需学院书记审核签字确认,并加盖学院公章。
5、各学院对拟定的受助学生名单进行为期不少于五天的公示。必须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在学院范围内公示。公示的网页链接及照片发送至学生资助工作群(微信)。
备注:
1、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为学生资助管理系统在线填写,下载打印,依据《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填报说明》规范填报材料。
2、申请表格推荐人必须是申请学生的辅导员或班主任,其他人无权推荐。表格必须体现学校各级部门意见及公示时间,推荐理由和学院主管学生工作的领导意见,必须由相关人员亲手签写,不得以私章代替,不得由其他人代写推荐意见或签名。
3、请各学院按照时间要求按时间安排上报相关材料,并以学院为单位进行上报,对不符合要求的材料和不以学院为单位上报的材料将不予以接收。
4、电子版发送到资助工作群,纸质版上报地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2D117),联系人:李颖、徐菁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0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