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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学校管理办法

作者:学生处时间:2020-02-05点击数:

河南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学校管理办法

 

为加强各级各类学校(包括托幼机构、大中小学,以下简称学校)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以下简称疫情)的工作力度,强化组织领导,普及疫情防控知识,提高广大师生的自我保护意识,督促落实并完善校园防控措施,在属地相关疫情防控部门指导下做好应急处置工作,完善疫情信息监测报告网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及时掌握学校疫情防控动态,防止疫情在校园扩散蔓延。特制定此疫情防控管理办法,请各学校执行。

一、各级各类学校要从政治高度,坚决把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充分认识当前疫情防控的严峻形势,既要克服麻痹思想,也要防止造成不必要的恐慌。

二、成立学校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在当地政府疫情防控部门和教育行政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开展工作。按照当地疫情防控要求统一协调落实本学校的防控工作要求。

三、要强化值班值守和应急机制,在疫情防控期间要严格做好值班值守工作。积极有序地做好学校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四、学校要积极配合卫健委、政府疫情防控部门对学校的防控处置。全体教职员工要落实好防控要求,认真做好学生及家长思想工作,请各位家长高度重视、对病例及其密切接触者进行必要的医学管理。

五、学校要以防止传染源进入学校,切断新型冠状病毒的在学校内的传播途径,提高在校师生易感人群的自我防护水平为疫情防控工作原则。

六、做好开学前的人力物力准备工作,包括相关工作人员培训及必须的物质储备。加强防控专业知识培训,制定防控工作方案,落实防控经费,加强物资贮备,提前准备防控所需要的消毒物品,洗涤用品,口罩,红外体温测量仪和体温计等,专用垃圾桶等物资。

七、加强开学前的校园环境整治,对学校的校园、教室、食堂、办公室、寝室、厕所等公共场所进行卫生清洁、通风、消毒,在校园公共场所要配备充足的洗手设施,纸巾、垃圾桶等。

八、加强学校校门出入管理,校门配备红外线体温测量仪等,对出入学校的车辆、人员要做好检查和登记。对发热人员按防控要求及时送诊,防止聚集性疫情在校园内发生。

九、学校要全面了解掌握师生健康情况,密切关注并登记每名师生的健康动态。节假日期间出行和参加集会、聚会情况等。必要时把相关人员名单提供给政府疫情防控部门,关注有否近期发热感染等症状,一旦发现要及时动员到相关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或通报卫健委疫情防控部门,并积极配合疫情防控部门了解其发病状况。

十、做好开学后疫情应对的日常工作和突发事件应对处置方案,严格认真落实中小学生晨午检和零报告制度,确保学校传染病“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严防学校疫情的发生和扩散。师生要主动配合学校疫情防控工作,按时上报自身情况,如有发热、咳嗽、乏力、呼吸困难等症状要及时就诊,并将情况报告学校。

十一、学校要经常保持教室、办公室、宿舍、食堂等公共场所内空气流通和环境清洁卫生,定期消毒;准备足够量并方便使用的洗手液,消毒液等。

十二、学校不开展大型活动,必要时佩戴口罩。通风条件较差的室内场所,尽量减少人员进出,必要时可采用紫外线灯定期照射消毒;鼓励学生多到室外活动,多晒太阳。

十三、对师生开展针对性的健康教育。学生要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注意勤洗手,通过减少接触或暴露的机会,做好个人卫生防护,提高师生个人疫情防护水平,降低感染机率

十四、要特别重视做好学生的思想教育和心理健康指导,安定人心,维持正常教学秩序;要引导广大师生不信谣、不传谣、不在媒体上传播不实信息。

十五、各学校如有被当地疫情防控或有关医疗部门医学诊断确认的师生病例,要协助疫情防控部门按照当地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进行医疗管理、筛查密切接触人群。

十六、学校要建立疫情信息统一报送机制,个人不得擅自对外发布疫情信息,加强信息的报送管理,建立完善疫情信息内部交流及通报机制。

十七、各高校要提前准备好独立的学生医学观察隔离场所,建立医学观察隔离区,完善相应的设施设备、专业人员、医疗条件,同时做好有关吃、住、用等生活条件保障工作,努力减少疫情对教育教学秩序的影响。

十八、各高校要做好网络教学准备,制定网络教学方案,开发网络学习课程。学生实验室每次开课前要有专人清洁、消毒和通风。

十九、各学校返校的教职员工、学生要填写健康卡,不允许带病或未解除医学观察人员上班上学。健康卡内容至少应包括:自身身体健康状况、家庭成员身体健康状况、假期期间是否曾前往疫情防控重点地区、是否接触过疫情防控重点地区高危人员等情况。

二十、疫情防控重点地区各学校要在确保安全前提下,精准安排疫情防控重点地区的教职员工、学生,分地区、分年级、分班级、分期、分批有序返校,保证返校的教职员工和学生都能够得到全覆盖的健康监测、健康保护。

二十一、各学校要主动向学生及家长做好传染病防控基本常识和预防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教育学生及家长注意个人和公共卫生习惯;多吃富含维生素的食物,尽量少去人多拥挤,空气不流通或空气污浊场所;提醒学生及家长近期尽量不去校外培训机构参加集中培训学习。

 

河南省教育厅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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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学校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工作要求细则

一、防控工作机制

1.成立学校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由学校主要领导担任领导小组组长,成员包括学校领导班子、相关部门负责人等组成,全面负责学校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督查督办。学校党组织书记(校长/园长)为防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各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防控工作的责任人。

2. 成立学校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专项工作机构或组织,由学校综合协调部门牵头,卫生室(保健室)、教务、团委、学生、后勤等部门负责人和相关人员组成;建立学校、年级、班级、家长四级防控工作联系网络,明确职责分工,责任到岗,任务到人。

3. 制定和完善防控工作方案、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制度,学生晨检制度,因病缺勤登记、追踪制度,复课证明查验制度,学生健康管理制度,免疫接种证查验制度,环境卫生检查通报制度,传染病防控的健康教育制度,通风、消毒制度。

4. 明确教育主管部门、属地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就近医疗机构/定点医院的联系人及其联系方式,加强沟通,取得专业技术支持,开展联防联控。

5. 明确学校疫情报告人,及时向有关单位报送信息。及时收集和报送相关信息。

6. 有多校区办学的学校,每个校区必须指定防控工作的责任人。

 

二、防控工作措施

(一)开学前准备措施

7.开学前学校要全面了解掌握学生的基本情况和健康状况,特别是疫区生源情况。关注有否近期发热感染等症状,一旦发现要及时动员到相关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或通报卫健委疫情防控部门。

8.建立教职员工和学生假期行踪和健康监测机制。全覆盖、无遗漏、精准摸清重点人群底数并建档。了解患病人员发病情况,摸清来自疫情防控重点地区的教职员工、学生数量及其在各年级、班级的分布,返校前14天的健康状况。

9.收集所有返校师生的健康卡。健康卡的内容至少应包括:师生返校前14天的身体健康状况、家庭成员身体健康状况、假期是否曾前往疫情防控重点地区、是否接触过疫情防控重点地区高危人员等。根据排查结果,制定师生分期分批返校方案。

10.安排好重点人员居家隔离医学观察,解除后方可返校。决不允许带病或未解除医学观察人员上学/上班。妥善安排因疫情误课学生的补课或网络教学工作。

11.在卫生室(保健室)附近设置相对独立的观察室,用以暂时留观身体不适的师生。优化工作流程、开展环境消毒、避免交叉感染。

12. 开展全校环境清洁整治行动,彻底消除卫生死角和蚊虫滋生地。做好食堂、饮用水的安全监管。设置充足的洗手水龙头,配备足够的洗手液或肥皂。配备足量的体温计、消毒液、口罩等防护用品。

13.加强宣传和培训。通过新媒体、微信、短信、网络课程等形式,对师生和家长进行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知识宣传教育。加强对教职员工防控技能的培训。动员师生积极配合学校各项防控措施,提高师生自觉防控的意识和能力。

14.制定网络教学方案,开发网络教学课程。并通过电话、网络等各种方式指导离校学生的学习和生活,定期向学生了解相关情况,做好学生的答疑、学校辅导

(二)开学后防控措施

15.学生上下学途中尽量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建议步行、骑行或乘坐私家车、学校班车。如必须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务必全程佩戴口罩。途中尽量避免用手触摸公共物品。学生进入学校必须接受体温检查,体温正常方可入内。对发热人员按防控要求及时送诊。

16.开学时立即启动入校体温检测制度,严控进校人员管理。在图书馆、食堂、会议室、宿舍楼等人群密集场所设置红外体温探测器,必要时测量体温后入内。

17.每日对教职员工和学生进行晨检、午检,学生因病缺课登记、结果追踪制度,因病缺勤登记与报告、复课证明等日常防控工作。不允许带病上学或上班。因病缺课(勤)人员应由校医根据医院返校证明和隔离期限确认后,方可返校。校医和保健老师应做好个人防护,预防飞沫传播和接触传播,相关废物进行有效消毒处理。

18建立离校学生情况日报制度,指导学生安排好在家的学习和生活。根据本校学生实际情况和当地疫情变化,合理制定学生学习课表和健康生活指南。

19.如发现有疑似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早期症状(如发热、乏力、干咳等)和异常情况的,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向学校疫情报告人报告,并戴上医用外科口罩。学校立即向所在地疾控中心报告,配合做好排查和后续相关工作。并按照要求向教育主管部门报告。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20. 对不按照要求进行报告、隔离的教职员工和学生,进行批评教育,责令其限期改正。对发生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患者和疑似病例隐瞒、缓报、谎报的,疏于管理或玩忽职守造成严重后果的,按规定追究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责任。

21. 学生班主任承担学生在家学习期间的联系及时落实疫情防控各项工作任务。

22.疫情形势稳定前,学校要暂停各种集体活动,做好教室和宿舍、食堂等公共场所的卫生、通风和消毒工作。疫情防控期间,每日两次使用75%酒精或含氯消毒剂对垃圾桶进行消毒处理。

23. 每天做好各类教学和生活、工作场所的通风换气,保持室内空气流通。全面做好校园环境的清洁,垃圾日产日清,保持干净、整洁的校园环境。对物体表面和室内空气等定期按指引进行消毒。

24. 食堂进货严格落实索证索票,不得使用来源不明的家禽家畜,严禁采购食用野生动物。食堂采购人员、送货人员和查验人员在工作期间做好个人防护。加强对集体配餐单位监控管理,督促落实送餐到校人员的健康管理和个人卫生防护。

25、食堂(餐厅)从业人员(食品采购、加工制作、供餐等与餐饮服务有关的工作人员)均应佩戴一次性帽子、口罩、手套;食堂采购人员或供货人员避免直接手触肉禽类生鲜材料;摘除手套后及时洗手。

26、要采用分餐进食,尽量分散就餐。坐下吃饭的最后一刻才脱口罩,避免面对面就餐,避免就餐说话,避免扎堆就餐。就餐前、后注意洗手。

27、食堂(餐厅)每日消毒2次;就餐结束后,及时对餐桌、椅进行消毒,使用含有效氯500mg/L消毒液擦拭,作用30分钟后,清水擦净。操作间要保持清洁干燥,严禁生食和熟食用品混用;避免肉类生食。使用后餐具、用品须高温消毒。

28.持续、深入开展针对性的健康教育。学校应设置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相关防控知识宣传栏。可利用电子显示屏、微信公众号、宣传横幅、各类工作群、电话通知等多种方式,宣传新型冠状病毒和冬春季传染病防控知识,加强疫情知识宣传普及,提升疫情防控意识,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三) 个人卫生

29.做好教职员工、学生健康监护。鼓励教职员工和学生积极参加室外体育锻炼,多晒太阳。保证正常作息,增强体质。

30.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流行期间,室内会议室、课室内人员密集空间建议戴一次性医用口罩,若使用复用口罩,应勤洗勤换。有咳嗽症状的人员要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

31.加强手卫生。在咳嗽、打喷嚏后,摸公共物品后,餐前便后,接触宠物后,有分泌物污染手时都要用肥皂或洗手液流动水步洗手法洗手。必要时也可用快速手消毒液搓揉双手。

32.食堂工作人员工作时应穿工作服,工作服要每日清洗,如被污物污染时应及时更换清洗,接触食物时应戴口罩和帽子。

33.学生要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学生尽量避免到人群密集通风不良的公共场所,与他人谈话时尽量保持1米以上距离。多人同室时须佩戴口罩。注意咳嗽礼仪和手卫生。咳嗽或者打喷嚏时用纸巾或采用肘护、衣袖遮掩口鼻,摘口罩前、后做好手卫生,用过的纸巾、口罩等放置到加盖垃圾桶内。

34.保持勤洗手、毛巾采用一人一巾一用原则,使用后悬挂于通风干燥处。在接触呼吸道分泌物后应立即使用流动水和洗手液洗手。餐前便后、擦眼睛前后、接触宠物或家禽后等应及时洗手。

(四)、环境清洁卫生

35.校区环境应以清洁卫生为主,预防性消毒为辅每天应及时清除校园内落叶、积水、污水、污物等,室内地面应每天至少湿式清洁一次;校园公共卫生间、公用垃圾桶应每天清洁和消毒,及时清倒废弃杂物,避免蚊蝇等病媒生物滋生。

36.室内场所如教室、图书馆、活动室、休息室等应每天开窗通风,保持空气流通。温暖季节宜实行全日开窗;寒冷季节可在课前和课间休息期间开启教室和走廊的门窗换气,每日至少开窗2次,每次30min以上。通风条件不良的建筑,可采用排气扇进行机械通风换气。

37. 疫情期间,可加强校园各类场所如教室、图书馆、活动室、室内体育馆等的日常预防性消毒,可采用紫外线灯定期照射消毒。通风条件较差的室内场所,尽量减少人员进出。

 

 

 

 

 

 

 

 

河南省教育厅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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