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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河南艺术职业学院“自强之星”评选活动的通知

作者: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时间:2021-05-26点击数:

关于开展河南艺术职业学院“自强之星”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为切实发挥资助工作的育人功能,激励我校学生自立自强,奋发成才,在广大学生中树立一批勤奋学习、不畏困难、勇于进取的先进典型,引导更多的学生向身边的榜样学习,在学校形成开拓创新、奋发进取、励志成才的浓厚氛围和良好的育人环境,现在全校范围内进行河南艺术职业学院 “自强之星”的评选,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受到各类奖助学金资助的专科学生。

二、评选条件

1、本校在校学生,政治思想素质好,遵纪守法,有良好的爱国情操;

2、品学兼优,表现突出,获得各类优秀称号者;

3、因个人自身或家庭原因,身处逆境却有积极乐观的心态和远大的理想,面对挫折都有迎难而上、不畏艰难的勇气,有坚韧不拔的意志和执着的精神;

4、有较强的自我管理、自我约束的能力,积极参加勤工俭学活动;

5、没有优越的条件却有着令人敬佩的人格力量,在同学中有较强的认可度;

6、在各类社会实践活动、科技创新活动、志愿服务活动、慈善义工活动、勤工助学、校园文化活动等各方面有突出成果或事迹;

7、个人事迹得到媒体宣传报道并产生较大社会影响的优先。

三、评选程序

1、由各二级学院按照“事迹突出、具有典型示范作用”的原则推荐候选人,推荐名额为1人,6月3日上午10点前将推荐表及事迹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交至校资助中心管理中心。

2、6月4日—9日,由院资助中心管理中心对各学院学生申报材料进行整理,组织相关老师进行评审,最终评定出河南艺术职业学院自强之星。并进行公示。

3、公示期结束后,对获得河南艺术职业学院自强之星的同学进行表彰,颁发获奖证书及奖品。

四、材料申报

1、申请表一份(附件)

2、个人事迹材料(2000字以内)

3、获奖证书复印件

五、奖励办法

1、颁发河南艺术职业学院自强之星证书及奖品。

2、将自强之星的优秀事迹在校园各媒体宣传报道。

六、工作要求

1、各二级学院高度重视,广泛宣传动员,做好候选人选的推荐工作。

2、事迹材料要有个人特色,着重写1-2个优秀事迹,要求情节感人,不要求在思想上、学习上、生活上面面俱到;

3、各二级学院可以针对学校评选出来的自强之星,以自强为主题,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发挥“自强之星”的示范作用。

 

院资助管理办公室

2021年5月24日

附件:

河南艺术职业学院“自强之星”候选人登记表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照片

学院

年级

专业

政治面貌

班级排名

联系方式

获奖情况

家庭经济

基本情况

励志事迹简介

学院意见

 

                            (签章)

 

                            年    月    日

 

学校意见

 

(签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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