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河南艺术职业学院“自强之星”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为切实发挥资助工作的育人功能,激励我校学生自立自强,奋发成才,在广大学生中树立一批勤奋学习、不畏困难、勇于进取的先进典型,引导更多的学生向身边的榜样学习,在学校形成开拓创新、奋发进取、励志成才的浓厚氛围和良好的育人环境,现在全校范围内进行河南艺术职业学院 “自强之星”的评选,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受到各类奖助学金资助的专科学生。
二、评选条件:
1、本校在校学生,政治思想素质好,遵纪守法,有良好的爱国情操;
2、品学兼优,表现突出,获得各类优秀称号者;
3、因个人自身或家庭原因,身处逆境却有积极乐观的心态和远大的理想,面对挫折都有迎难而上、不畏艰难的勇气,有坚韧不拔的意志和执着的精神;
4、有较强的自我管理、自我约束的能力,积极参加勤工俭学活动;
5、没有优越的条件却有着令人敬佩的人格力量,在同学中有较强的认可度;
6、在各类社会实践活动、科技创新活动、志愿服务活动、慈善义工活动、勤工助学、校园文化活动等各方面有突出成果或事迹;
7、个人事迹得到媒体宣传报道并产生较大社会影响的优先。
三、评选程序:
1、由各二级学院按照“事迹突出、具有典型示范作用”的原则推荐候选人,推荐名额为1人,6月3日上午10点前将推荐表及事迹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交至校资助中心管理中心。
2、6月4日—9日,由院资助中心管理中心对各学院学生申报材料进行整理,组织相关老师进行评审,最终评定出河南艺术职业学院 “自强之星”。并进行公示。
3、公示期结束后,对获得河南艺术职业学院“自强之星”的同学进行表彰,颁发获奖证书及奖品。
四、材料申报:
1、申请表一份(附件)
2、个人事迹材料(2000字以内)
3、获奖证书复印件
五、奖励办法:
1、颁发河南艺术职业学院“自强之星”证书及奖品。
2、将“自强之星”的优秀事迹在校园各媒体宣传报道。
六、工作要求:
1、各二级学院高度重视,广泛宣传动员,做好候选人选的推荐工作。
2、事迹材料要有个人特色,着重写1-2个优秀事迹,要求情节感人,不要求在思想上、学习上、生活上面面俱到;
3、各二级学院可以针对学校评选出来的“自强之星”,以自强为主题,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发挥“自强之星”的示范作用。
院资助管理办公室
2021年5月24日
附件:
河南艺术职业学院“自强之星”候选人登记表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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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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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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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 |
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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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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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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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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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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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奖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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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经济 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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励志事迹简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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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意见 |
(签章) 年 月 日 |
学校意见 |
(签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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